大巴车租赁合同一般需要包括以下条款:
双方当事人信息
出租方:包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若为个人出租,需写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承租方:同样需明确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相关证件号码、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车辆基本信息
车辆详情:详细列出大巴车的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以准确识别租赁车辆。
车辆状况:描述车辆的外观、内饰状况,以及车辆的机械性能、安全设备(如安全带、刹车、灯光、灭火器、急救箱等)的配备和运行情况。
租赁期限
起止时间:明确租赁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精确到具体的年、月、日、时,如“自[开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共计[X]天/月/年”。
续租条款:说明是否允许续租,以及续租的条件、租金调整方式和续租申请的时间要求等。
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金额:约定租赁大巴车的租金数额,明确是按天、月、趟次等何种方式计算租金。
支付方式: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支票、现金等,并注明收款方的账户信息。同时,确定支付周期,如提前支付、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等。
押金条款:说明押金的金额、收取方式以及退还条件和时间,例如在租赁期满且车辆无损坏、无违章等情况下,出租方应在[具体时间]内退还承租方押金。
车辆的使用范围和用途
使用范围:限定车辆的行驶区域范围,例如是在本市范围内使用,还是可以在特定的几个省市之间运行等。
用途限制:明确车辆只能用于合法的客运活动,如旅游包车、通勤班车等,禁止用于非法营运、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的用途。
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维修责任:约定车辆在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归属,一般情况下,正常的车辆保养和因车辆自身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维修由出租方负责,但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坏则由承租方承担维修费用。
保养义务:明确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保养义务,如定期检查车辆油液、轮胎气压等,保持车辆清洁卫生等。同时规定出租方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专业保养的责任,以及保养时车辆停用期间租金的处理方式。
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确定由哪一方负责购买车辆的保险,通常出租方应购买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基本保险,以保障车辆在租赁期间的风险。同时,明确承租方是否需要额外购买其他保险,如乘客意外险等。
理赔事宜:详细说明在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时的保险理赔流程,以及双方在理赔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如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约定在保险赔偿不足的情况下,由哪一方承担剩余的损失。
违约责任
出租方违约:列举出租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如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车辆、车辆存在故障影响正常使用且未及时维修等,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承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等。
承租方违约:明确承租方的违约行为,如逾期支付租金、擅自改变车辆用途、逾期归还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等,以及对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押金、支付违约金、按车辆维修成本赔偿损失等。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解除条件:约定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车辆因政府政策等原因被强制报废或停用等。
终止程序:说明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的具体程序,如提前通知对方的时间、车辆的交接方式、租金和押金的结算办法等。
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首先提倡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仲裁或诉讼:若协商不成,明确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还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纠纷,并写明具体的仲裁机构名称或管辖法院的地址。
其他条款
通知条款: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知对方的方式和有效送达地址,确保通知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对方。
保密条款:如果涉及到双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敏感信息,可在此条款中约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和保密期限。
补充条款: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他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如车辆的加油方式、特殊情况下的租金调整机制等。